通知

浏览次数:0 日期:2015-12-17 13:42:01
 通知
 
 
      鉴于监管部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5年12月16日根据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下发了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,进一步加强保护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,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的募集市场,严格杜绝非合格投资者参与投资的行为。
      本公司根据上述规范,要求本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及其他员工必须严格按照监管部门下发的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及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等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操作,严格禁止任何违规行为(包括但不限于向非合格投资者推荐基金产品,代持及协助代持行为等),否则,因此造成的相应后果及损失,将由当事人全部自行承担,公司同时保留进一步追责当事人的权利。
特此告知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德清元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
2015年12月17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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